近日,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与该区法院、区林长办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林长+法检两长”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
《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法检两院司法职能以及林长办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林业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不断提升林业管护法治化水平,通过司法护航助力林长制工作。各会签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积极打造优势互补、合作联动的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格局。
《意见》要求,区检察院、区法院应加强工作沟通联系,在区林长办设立联络室,指定联络人,开展涉林法律咨询、动态交流和信息共享等活动。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席会议,互相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共同分析研判涉林案件的总体状况、规律特点和发展趋势,针对执法办案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法检两院可通过撰写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分析原因并提出意见建议。
《意见》强调,要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一体化涉林犯罪案件办理模式,采取重点督办、挂牌督办的形式,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及时遏制环境犯罪行为。区林长办在移交立案线索或下发督办件时应及时通报法检两院,两院则应为各级林长提供司法辅助,为行政执法证据收集、证据固定、刑事案件线索甄别提供司法建议和指导,及时高效打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