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规划院为确保五一期间安全稳定,对办公区、生活区开展消防隐患检查。
检查组对各部门消防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各部门切实担负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教育职工熟悉消防安全知识,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严防因麻痹大意造成火灾事故发生;职工应了解公共区域及办公室楼层环境,熟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逃生路线,确保紧急情况下快速撤离。二是督促物管公司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有效,任何人不得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 三是对各部门储藏室、档案或资料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排查,及时清理废弃杂物,消除安全隐患。 四是全面检查各办公室开关、插座的使用状态,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修;不得私拉乱接电线、插座或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下班关闭各类电源开关。 五是不得在办公室区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办公区严禁吸烟。六是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区,不得在办公室内为自动车电瓶充电。七是职工外出不得在林牧区野外用火,防止森林草原火灾发生;自驾注意交通安全。
分管安全生产院领导,院办、资建处、工会办参加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