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经遂宁市政府七届1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遂宁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遂府办函〔2017〕142号),决定将涉林的5类74项林业行政执法权及其有关行政强制措施交由市、县(区)森林公安机关行使,这标志着全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拉开序幕。
遂宁市高度重视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改革方案经过多方征求意见,数易其稿,最终形成的工作方案呈现三大亮点。一是紧贴实际。解决了遂宁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法制机构不健全、执法力量不足需配备辅警、基层组织及有关部门对林业执法参与度不高、涉林鉴定职责不明等问题。二是重点突出。把交通工具、业务技术用房、案件举报奖励、涉案财物处理及价格认定、涉林鉴定、执法保障、执法管理、教育培训等保障工作正式写入改革方案。三是侧重落实。把相关的11个部门纳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了各自的职责任务,特别明确了基层护林管理与支持森林公安执法办案的工作职责,有利于形成齐抓共管的改革工作格局。
遂宁市将于近期组织召开贯彻落实动员会议,积极推进此项改革措施早日落地,有效保护全市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