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林业和园林局“四强”全面构建森林防灭火支撑体系。自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乐山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构建乐山市森林防灭火支撑保障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共接119森林火警报警电话30起,两小时处置率100%,与同期相比下降了85%,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
上下联动强推进。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完善森林防灭火组织指挥体系,7个县(市、区)指挥长由党政主要领导兼任,推进指挥部“1办6组”实战化运行。配齐到岗全市7个中火险区专职副指挥长,新增市、县林业部门专项行政编制17名,统筹事业编制61名。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队深入一线靠前督导,32名市级领导全部下沉蹲点包县,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实行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等制度,现场督促整改和限期整改各类问题400余个,通过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等方式处理公职人员7人。国务院督导组反馈的13个问题,已完成12个,中心城区绿心公园防灭火设施配套不完善的问题已纳入“十四五”规划建设;省督导组反馈的17个问题全面完成整改;市级自查问题106个,已完成97个,整改率达到91.5%。
依靠群众强基础。全市累计设置检查站点854个,张贴森林防禁火令10余万张,劝返非必要进山人员7300人次。 创新开展“镰刀水桶”行动,对生态护林员、防火巡山员人手配置一把镰刀、一个水桶,定点定时巡护巡查,密切监控野外祭祀、春耕用火、旅游踏青等行为,及时将野外火灾消灭于未“燃”。累计发放镰刀3万余把、水桶2.5万余担,发现并化解重点时段火灾隐患800余起。清查整治烧荒烧边、炼山作业、户外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实行挂牌督办、顶格处罚、逐案销号。今年以来,累计查处野外违规用火案件21起,行政拘留12人,罚款4人,警告2人。11个县市区均建立了火灾举报制度。
火源管理强核心。聚焦林区及输配电设施、居民区周边等373个重点目标,强化分析研判和风险识别,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和基层干部群众,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累计排查1800余次、整改隐患751个、按时整改率100%。在重点林区景区探索推行十户联保责任制,建立联保小组3775个,覆盖农户44808户,涉及158676人。4个低火险区县分别共选择8个乡镇(街道)、22个重点区域比照中火险地区进行管控,覆盖林地面积18.23万亩。全覆盖组织林农签订森林防灭火承诺书,落实末端承诺制度,全面夯实林权权利人森林防火的首位责任。
系统发力强保证。将“天空地人”一体化成果应用到日常管理和实战指挥上,依托卫星林火监测系统,结合地面巡查、塔台瞭望、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护等方式,推动构建天空地人共防的立体防护体系。全市新配置防灭火装备7000余台、无人机18台,完成固定防火检查站26个,防火阻隔系统1.25万亩,5套视频监控系统投入运行,4区县开展卫星林火监测试点,广泛推行熊猫护林员APP,上线率达85%以上。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统筹森林消防、地方专业扑火队、群众扑火队等力量建设,构建“国家队+地方队+群众队”的森林火灾救援力量体系。7个中火险区县采取与综合性消防队伍联建、单独组建等形式均已组建不少于50人的地方专业扑火队伍,组建群众义务扑火队伍600余支、2.6万余人。开展应急预案桌面推演1次、实战演练142次、森林防灭火队专业培训300余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