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林权抵押融资难题,促进现代林业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积极创新林业融资机制,规范林权抵押贷款行为,眉山市青神县强化举措、狠抓落实、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县经济林木(果)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林业局。认真制定了《青神县林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二是成立了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根据配套改革的需要,县林业局成立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内设林权登记管理、林权流转交易、林权担保抵押登记、信息发布等服务项目。中心的投入使用可为林农和社会各界人士提供交易平台,为林农与金融部门架起“融资、保险”桥梁,为林业社会化服务提供窗口。
三是制定出台配套改革相关办法。先后制定了《青神县经济林木(果)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青神县林地经营权流转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并经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与中国人民银行青神县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青神县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暂行)》,为林权抵押贷款提供了政策支撑。与财政局共同研究,制定了《青神县集体林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管理暂行办法)》,为林权抵押贷款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提供了政策支撑。
通过核发《经济林木(果)权证》,可以解决经营主体有林无证、无有效抵押物的问题,为经营主体和金融机构之间合作搭建桥梁。通过核发《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突破无林权产权融资瓶颈,解决经营主体规模经营再融资问题。
截至目前,全县共办理经济林木(果)权证16本、林地经营权流转证1本,办理林权抵押贷款6宗,贷款金额80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