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国家“八五”普法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群众草原保护意识,6月,我省各市(州)、县积极开展“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
我省各级林草部门高度重视草原普法宣传活动。一是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制定了宣传活动方案,做好人员安排和物资准备,结合近年草原执法、草原征占用监管、草原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实践,编制草原普法宣传所需资料,印制宣传册、宣传单,制作展板、横幅、标语,提高普法宣传成效。二是突出重点,大力宣传。各地在县城主要街道设立展台,采取拉挂横幅,张贴标语,播放法律法规等音像资料的方式开展现场普法宣传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草原禁牧、草畜平衡、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制度政策。三是横向扩展,纵向深入。为扩大普法宣传影响面,各地广泛开展送法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寺庙“四进”工作,现场宣讲草原基本知识及法律规定,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同时,还组织宣传人员和流动宣传车深入重要牧业乡(镇),对干部群众开展宣传和咨询服务,提高基层干部和农牧民群众草原保护意识。
普法宣传月期间,各地共举办现场宣传活动100余次,开展法律咨询活动5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提升了群众对草原保护的认知度、参与度,让更多农牧民群众了解草原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了全社会保护草原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