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禁止开发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支持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工作,近日,财政厅下达2012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禁止开发区和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补助资金9980万元,专项用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市、县工作经费,其中唐家河、海子山等23个国家级保护区转移支付资金8280万元,雅安市和洪雅县等8个市、县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补助资金1700万元。这两项资金的下达,将对进一步加强我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建设,确保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顺利推进发挥重要作用。
财政厅下达国家级保护区财政转移支付和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补助资金9980万
发布时间:2012-10-29
来源:厅计财处
为加强禁止开发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支持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工作,近日,财政厅下达2012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禁止开发区和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补助资金9980万元,专项用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市、县工作经费,其中唐家河、海子山等23个国家级保护区转移支付资金8280万元,雅安市和洪雅县等8个市、县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补助资金1700万元。这两项资金的下达,将对进一步加强我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建设,确保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顺利推进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