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是国家重点生态战略工程,同时也是重大惠民工程。我省作为工程重点省份之一,已于1999年在全国率先启动前一轮退耕还林工程,2014年率先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在前一轮工程建设中,国家和省根据形势变化先后出台了有关政策。在1999—2003年试点和全面启动阶段,按照每年每亩退耕地补助300斤原粮和20元生活补助费的标准直补到户,其中,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还草补助2年。2004年,国家和省完善了补助政策,将之前的补助粮食改为补助现金。考虑到藏区实际,省政府在国家每年每亩退耕地补助230元的基础上,省财政单独增加30元即每年每亩260元补助给退耕农民。随着第一轮退耕补助政策陆续到期,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和解决退耕农户生计问题,2007年,省政府决定继续延长补助周期,并按照每年每亩260元标准实行直补。这一政策充分体现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民族地区退耕农户的殷切关怀。
在中央和省政策支持下,藏区已累计完成前一轮退耕还林159.6万亩,荒山造林139.2万亩,中央、省投资58.4亿元,成为全省工程建设重点地区之一。2014年国家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我省已安排藏区11.04万亩,中央补助1.656亿元。受自然地理、经济社会等方面条件制约,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尚未培植起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面临较大挑战,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的任务十分艰巨。由于退耕还林是国家重点生态工程,事权、财权均在中央,我厅将继续向中央有关部门汇报反映,争取国家出台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让广大藏区退耕农户享受到更多的惠民政策。
关于延长退耕还林工程补助年限,提高补助标准
发布时间:201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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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是国家重点生态战略工程,同时也是重大惠民工程。我省作为工程重点省份之一,已于1999年在全国率先启动前一轮退耕还林工程,2014年率先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在前一轮工程建设中,国家和省根据形势变化先后出台了有关政策。在1999—2003年试点和全面启动阶段,按照每年每亩退耕地补助300斤原粮和20元生活补助费的标准直补到户,其中,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还草补助2年。2004年,国家和省完善了补助政策,将之前的补助粮食改为补助现金。考虑到藏区实际,省政府在国家每年每亩退耕地补助230元的基础上,省财政单独增加30元即每年每亩260元补助给退耕农民。随着第一轮退耕补助政策陆续到期,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和解决退耕农户生计问题,2007年,省政府决定继续延长补助周期,并按照每年每亩260元标准实行直补。这一政策充分体现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民族地区退耕农户的殷切关怀。
在中央和省政策支持下,藏区已累计完成前一轮退耕还林159.6万亩,荒山造林139.2万亩,中央、省投资58.4亿元,成为全省工程建设重点地区之一。2014年国家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我省已安排藏区11.04万亩,中央补助1.656亿元。受自然地理、经济社会等方面条件制约,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尚未培植起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面临较大挑战,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的任务十分艰巨。由于退耕还林是国家重点生态工程,事权、财权均在中央,我厅将继续向中央有关部门汇报反映,争取国家出台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让广大藏区退耕农户享受到更多的惠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