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内江市林业局牵头,联合市(区)森林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中区工商局、农林局对市中区辖区内的中药材店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联合执法检查。
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市中区棬子巷周边几家中药材店进行了突击检查,认真查看了中药材店的产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仔细询问商品的进货渠道等信息。针对个别销售点、摊铺存在证件不齐全现象,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补证通知,同时对店内是否存在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行了认真检查。在确定未销售违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后,检查人员要求商家签字盖章,并向商家宣传了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相关法律知识。对玉溪路一家药房检查时发现,该药店鹿鞭药材没有符合国家食品药品流通的相关标签,同时也没有国家认证的野生动物专用标识,执法人员立即对该药店销售的鹿鞭药材进行了暂扣并做进一步调查。
随后,检查组召开座谈会,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合力,增强执法效能,加大宣传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规范野生动物市场经营秩序,净化野生动物市场经营环境,切实保护好野生动物资源安全。
通过此次执法检查,切实加强了经营者对野生动物法规知识的理解,提高了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为内江生态文明建设、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