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增加林业发展活力
一是进一步落实配套改革,加快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抓好林权证发放、流转变更登记和林权抵押物管理;积极推行林业政策性保险制度,全面开展生态公益林保险、推广森林火灾保险、林权抵押贷款,健全森林资源流转和评估制度;重点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扫尾工作和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完成档案装订;扶持和培育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探索实行新型林业管理机制。
二是推动国有林场改革发展,加强调研,积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准备。认真做好危旧房改造,确保月江森林经营所危旧房二期改造年内完成20%,来复森林经营所危旧房一期改造年内完成50%。
三是认真做好林权纠纷调处,切实落实林权纠纷包案调处责任制,全力配合乡镇,落实人员,明确责任,限期调解,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新发生的山林纠纷的调处率达到95%以上。
高县通过林改使森林资源“活”起来,使森林资源“动”起来,使森林资源进入市场整体流通,释放林地生产力,焕发林业活力。(宜宾市林业园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