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临时用地用林联动审批的通知》,通过“六个一”工作机制推动临时用地用林“一件事一次办”,提升要素保障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一个窗口受理。临时用地用林由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统一受理,涉及用林的推送至同级林业主管部门并联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涉及市级审批的由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主管部门联合出具审查意见上报。
一套报批材料。根据临时用地用林管理要求、审批权限及国家和省级特殊要求,优化合并报件材料,形成清单指导用地单位组卷。
一张底图审查。以第三次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等为基础,实现数据共享,同步分析用地用林范围,争议地类以县级两部门共同确认为准。
一次相关论证。参照“多论合一”,将临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永久基本农田踏勘论证报告等合并为临时用地可行性报告;土地复垦方案、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恢复植被方案等合并为土地复垦方案,实行联合编制,一次论证,一份意见,结果互认共享。
一次现场踏勘。实行“多测合一”,成果共享互认,共同确认结果作为审批依据。县级两部门分工协作,合并土地勘测定界、用林查验、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踏勘等外业工作,仅开展一次踏勘。
一个批复文件。涉及市级及县级审批临时用地用林的,均由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根据市级审批结果或市县两级两部门审查结果,统一出具批复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