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乐山市犍为县坚定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政治责任,大力开展国土绿化,加快推进林业产业发展,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巩固生态保护成效,着力构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生态安全责任体系,持续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
建立健全组织体系。设立犍为县林长制办公室,在犍为县自然资源局设立县林长制办公室,作为县级林长制的工作机构,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履行组织、协调、分办、督办等职责,落实县林长、县副林长确定的事项。按照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党政同责,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全县167个涉林村(社区)、61123公顷森林面积现状,建立县、镇、村三级林长体系,设置各级林长(副林长)353名,实现林长制工作全覆盖,形成“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的良好工作态势。
持续完善制度体系。坚持以制度体系建设为保障,制定《犍为县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和县级林长制运行、工作督查、信息公布、巡林、部门协作、考核6项配套制度,有效推动林长制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运行。同时,着力推动创新试点,积极探索河(湖)长、田长、林长“多长合一”机制,不断延伸管理触角,着力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自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全县共召开县级全体会议、推进会、联席会、办公室工作会、培训会等会议5次,镇级会议30余次,设立林长制公示牌185个,开展工作督查(调研、通报)6次、考核评价1次,发布县林长令1号、2号,发出工作督查通报21期,各级林长落实巡林1.4万余次,协调解决问题690余个。
不断强化管理体系。坚持把压紧压实责任作为林长制的核心,着力构建“县级统筹管理、县镇分级负责、镇村具体落实”的林长制责任机制和“县级林长包镇、镇级林长包村、村级林长包组、护林员包山头”的网格化管理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人、责任到岗。同时,着力“一林一卡”“一长两员”巡林护林保障,保持对破坏森林资源“零容忍、高压打击”态势,不断强化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全力推动林长制工作逐步从“建章建制”向“落地见效”转变。共设立村级监管员、护林员166名,明确林业技术指导员15名,累计开展林业产业发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保护等技术指导120余次,形成“林长+监管员+护林员+指导员”的网格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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