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面对持续高温造成森林火险升级的严峻形势,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治理措施。
强化责任落实。高温期间,各级各部门持续组织森林防灭火专题培训学习,提升各级领导干部“五个意识”,居安思危增强“高要求、严管控、实举措”,坚决守牢“两个确保”底线。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管理责任、包保责任、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主体责任、“一长两员”源头监管责任,确保责任和任务落实到最小单元,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强化治理管控。紧盯夏秋季节旅游用火、生产用火、农事用火等显著特点,聚焦重点区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重大隐患和多发性问题整改实行跟踪督办、对账销号。指导乡镇(街道)与国有林场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实行信息资源共享,杜绝防控空档。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依法强化林区用火和林区施工作业审批,严格规范办理施工许可证,落实防火规范要求。分类建立“林边村、林缘户、林中人”台账,强化“5+3”特殊群体“一对一”管理,聚焦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利用依托瞭望台(哨、点)、“固定+临时”检查站(点)和前置驻防点“守山、护林、防火”。
强化巡查应急。强化基层巡护巡查队伍建设,以村组为单位组建以包保干部、护林员为主体的巡护队伍,划定责任区块、明确职责任务、规范巡护时段,试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各类护林员每日巡护巡查不低于2次,高风险时段增加巡护时长和频次。持续完善“应急预案、专项扑火方案、应对方案”三级预案建设,结合预案指导各类队伍开展训练、演练和培训。在高风险时段,各类队伍务必进入临战状态,科学梯次配置力量,确保安全及时有序处置火灾,实现“小火打早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