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眉山市木竹材加工行业依法经营、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长效机制,近日,眉山市林业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木竹加工行业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木竹材加工经营企业是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主体,企业法人是企业第一责任人。企业要有相关组织机构,责任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加强管理,增加投入,确保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通知》要求,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深化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深入分析区域性、行业性和具有共性特征的重点、难点和堵点问题,深入辖区企业单位,全面排查薄弱环节,建立问题整改清单,确保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