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全面落实“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要求,压实地方党委政府森林资源保护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正确处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紧紧抓住各级党政干部和企事业单位、国有平台公司负责人等关键少数,持续开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学习,切实提升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强化乡镇林业站(自然资源站)、生态护林员的森林资源监管职责,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建立健全以使用林地需求为主的使用林地重点单位清单制度、以宣传法规政策为主的定期提醒制度和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采伐林木、森林防灭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为主的综合巡山制度,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
三是依法查处整改。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进一步统筹执法力量,结合森林巡查督查、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等工作,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增量、有效消除存量,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个、震慑一片。
四是全面推行林长制。全面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建立健全林长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部门协作制度、工作督查制度、林长考核制度等五项工作制度,扎实推林长制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工作格局,全面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