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林业局强化森林防火值班值守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宜宾市兴文县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落实“三不三要”,进一步强化森林防护值班值守,切实提高森林防护应急处置能力。
“三不”:不准饮酒。值班人员在森林防火值班当天严禁饮酒;不得外出。值班人员在森林防火值班当天不得离开县城外出;不能关机。防火戒严期内,全体干部职工手机不能关机,保证24小时畅通。
“三要”:要按时值班值守。局机关干部职工必须严格按照局森林防火值班表安排,做好防火值班值守。要遵守值班纪律。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值班签到制度,代签者视为旷工,不得擅离职守。值班人员有事不能参加值班的,应书面事前向带班领导请假并找人代岗,假条交防火办存档备查;临时有事须经带班领导同意,不得无故不假不到。要执行报告制度。值班人员(防火办人员)每天必须按时向市防火办报送本县当天森林防火工作情况;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不得隐瞒不报、迟报、漏报,不得越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