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以来,林业厅和省森公安局相继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了一大批违法犯罪案件,有力遏制了涉林违法犯罪高发态势。但是,随着各级环保督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发现部分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场林区内也存在非法占用林地,违法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为此,省森林公安局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森林公安认真开展环保督察移送涉林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州)森林公安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环保督察移送涉林案件查处工作的重要性。要全面清理排查案件线索,对2013年以来开展的专项行动材料、信访转办事项、群众举报线索、上级交办工作进行全面收集整理,建档备查。要加快案件查处进度,对环保督察移送的案件主要领导牵头办、专人专门办,务必加快案件办理进度,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不得受而不立、立而不办、久拖不结。要严肃工作纪律,不得跑风漏气,不得办关系案、人情案,充当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