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10日,省自然保护区环保督察组第三小组到眉山市就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
督察组一行深入瓦屋山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现场检查保护区采(探)矿企业关闭、水电站关停和生态植被恢复情况;听取了眉山市政府、洪雅县政府、瓦屋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及市、县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查看了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档案资料。
督察组对眉山市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给予肯定,指出,眉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解决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各部门对问题摸得准、不回避,整改态度坚决,行动迅速,取得了初步成效。
督察组要求,一是下定决心,全面关闭采(探)矿企业,坚决拆除相关生产生活设施,做好植被恢复工作。二是排除万难,坚定不移地全面关停保护区内的小水电站,站在战略高度,为全省树立一面旗帜。三是因地制宜,站在尊重历史、着眼现实的角度,妥善处理好保护区内旅游设施和建筑,旅游设施建设要符合自然保护区条例的相关规定。四是不遗余力,全面拆除周公河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内所有违法、违规设施,并加强监督管理,全面实现禁渔。五是夯实基础,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建设,配齐人员,保障经费,做好科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