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高县自2015年9月被确立为全省经济林木(果)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县以来,不断探索工作举措,以林权抵押融资为突破口,着力在机制健全、政策完善、强化服务上下功夫,全力推进经济林木(果)权抵押贷款试点,努力盘活林业资源,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促进林农持续增收,开创现代林业产业发展新局面。
一是探索建立森林资源收储机构。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机构开展森林资源收储和处置业务,破解森林资产抵押物处置变现难题,化解林权抵押贷款风险,消除贷款银行顾虑。
二是加快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体系建设。通过引进林业专业技术员和调整现有机构人员的方式,充实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技术力量,加强资源评估专业技术培训,以满足试点工作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需求。
三是继续探索建立农民村级互助担保合作社。在充分尊重林农意愿的前提下,选择基本具备条件的1至2个村,采取由村民以林权证、经济林木(果)权证、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等评估作价入股,登记注册公益性实体农民村级互助担保合作社,为入社村民林业需求贷款提供担保,解决分散林农获得林业生产发展资金难的问题。
截止9月下旬,高县已办理《经济林木(果)权证》49本、入证面积6672.3亩,《林地经营权流转证》3本、入证面积612.4亩,新机制下抵押贷款7宗,抵押面积2791.7亩,抵押贷款1950万元。